一、赛项名称
艺术专业技能(弹拨乐器演奏)
二、赛项目的
通过比赛,进一步发挥阜阳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宏观引导和品牌作用,全面考察、展示和提升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弹拨乐器演奏专业学生(选手)的基本技能、曲目演奏、常识应用、拓展创造等综合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,引领推进中职弹拨乐器演奏专业(方向)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,为选拔和推出优秀弹拨乐器演奏人才提供广阔平台。
三、赛项设计原则
(一)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:整个赛项将贯穿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为全体参赛选手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;
(二)职业性原则:将弹拨乐器演奏岗位主要工作技能进行展现,突出职业性特点;
(三)科学性原则:比赛中操作部分要体现音乐行业规范、要求、标准;
(四)导向性原则:基于音乐行业要求,提升专业教学标准,促进中职弹拨乐器演奏专业(方向)教育教学改革。
四、竞赛内容
本赛项为个人项目,参赛表演形式为独奏。乐器种类为琵琶、扬琴、古筝、中阮、柳琴、三弦等。
第一轮比赛(全体选手参加)
1.乐曲演奏
选手自选乐曲两首或一首6分钟以上乐曲,现场演奏,乐曲演奏总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。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、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(伴奏人员不超过1人)。
2.旋律模唱
选手现场抽取1条旋律模唱题,由老师现场用钢琴弹奏后,选手按要求进行模唱。时间为2.5分钟。重点考察选手对旋律的感知与听辩能力。
第二轮比赛(60%选手参加)专业拓展能力考察
1.视奏
选手现场抽签决定视奏作品(各弹拨乐器独奏曲目选段),准备和比赛时间共计3分钟以内。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基本功和视谱演奏能力,分析和表现作品的能力。
2.常识素质考察
选手现场抽取赛题后独立回答问题,赛题内容为音乐基础常识,赛题形式为图片、音频、视频和文字材料。时间为2分钟。重点考察选手的专业常识水平。
五、竞赛方式
1.以各单位组队参加比赛,每个代表队限报选手3名。
2.比赛分预赛(选拔赛)和决赛。预赛由阜阳市负责,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决赛的选手参加省赛。通过大赛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报名参加决赛。
3.决赛拟于2019年1月12日举行,时间1整天。决赛分两轮进行。全体选手参加第一轮比赛。比赛结束,按得分顺序,由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%进入第二轮比赛。第二轮比赛结束,将两轮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总分,按总分高低决定选手获奖等次。
4.所有参赛选手均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。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,一至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。
5.所有参赛选手均须为2019年正式学籍在校学生。(1998年5月1日以后出生)。
6.参赛选手均可指定1名引导教师。每名引导教师不限于引导1名参赛选手。
六、竞赛时间安排与流程
(一)竞赛日程
1.报到时间:2019年1月11日
2.参赛时间:2019年1月12日
(二)竞赛流程
1.报到抽签。各代表队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,进行参赛时间、顺序和分组的抽签;承办校召开领队会议通报比赛有关情况及要求。
2.参赛准备。参赛选手按承办校统一安排,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排练场进行赛前练习,到比赛剧场走台。
3.正式比赛。参赛选手按抽签时间、顺序及规定流程到赛场检录、候赛、参赛。进入第二轮比赛的选手仍沿用第一轮抽签顺序,按规定流程参加比赛。
七、竞赛试题(由裁判长制定)
样题1:乐曲演奏
选手自选乐曲两首或一首6分钟以上乐曲,共计时间为8分钟以内。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、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(伴奏人员不超过1人)。
样题2:旋律模唱
选手现场抽取1条旋律模唱题,由老师现场用钢琴弹奏后,选手按要求进行模唱。时间为2.5分钟。重点考察选手对旋律的感知与听辩能力。
样题3:视奏
选手现场抽签决定视奏作品(各弹拨乐器独奏曲目选段),准备和比赛时间共计3分钟以内。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基本功和视谱演奏能力,分析和表现作品的能力。
样题4:常识素质考察
选手现场抽取赛题后独立回答问题,赛题内容为音乐基础常识,赛题形式为图片、音频、视频和文字材料。时间为2分钟。重点考察选手的专业常识水平。
八、评分标准制定原则、评分方法、评分细则
(一)评分标准制定原则
按照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根据赛项自身的特点,评分标准的制定遵循科学合理、切实严谨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既全面衡量,又突出重点;既重视基础水平和质量,又重视综合表现、应用和创造能力;专业性与职业性相结合。
1.分数采用百分制,赛项中的每项比赛满分均为100分。参赛选手的最后总得分,由各项比赛内容的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,相加而成。
2.评委依据选手的专业素质、技术技巧、对作品的艺术表现能力和水平、以及作品的难度等因素,对选手的专业能力综合评分;依据选手的视谱演奏水平对选手的基本功和视谱演奏能力,分析和表现作品的能力进行评分;依据选手旋律模唱水平对选手的听辨能力和对节奏、旋律的感知能力进行评分;依据选手专业理论常识掌握水平进行常识素质评分。
(二)评分细则
1.第一轮比赛
(1)乐曲演奏:分值权重70%
本轮选手自选乐曲两首;
(2)旋律模唱:分值权重10%。
选手现场抽取1条旋律模唱题,由老师现场用钢琴弹奏后,选手按要求进行模唱。时间为2分钟;
(3)第一轮成绩
第一轮成绩=乐曲演奏成绩×70%+旋律模唱×10%。
2.第二轮比赛
(1)视奏:分值权重15%。
本轮选手随机抽取考题(乐谱),准备和比赛时间共计3分钟以内;
(2)常识素质考察:分值权重5%
选手现场抽取赛题后独立回答问题,赛题内容为音乐基础常识,赛题形式为图片、音频、视频和文字材料。时间为2分钟。重点考察选手的专业常识水平;
(3)第二轮成绩
第二轮成绩=视奏成绩×15%+常识素质考察×5%。
3.最终总成绩
最终总成绩=第一轮成绩+第二轮成绩。
九、奖项设置
本赛项设参赛选手奖和引导教师奖。参赛选手奖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以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,一等奖10%,二等奖20%,三等奖30%。
获等次奖选手的引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相应等级证书。
十、使用的比赛器材、技术平台和场地要求
比赛场地设备:
(一)具有吸音装置的音乐厅1个,应配备常规舞台灯光系统和钢琴;
(二)音乐琴房20间。均配备钢琴、琴凳、谱架等设备,供选手赛前练习使用。
(三)剧场和排练场符合消防安全规定。
十一、安全保障
牢固树立安全办赛的思想,赛项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工作机构,建立安全保卫工作制度,制定交通、食品、供电、防火、比赛等安全和事故应急预案,明确各级安全保卫责任人,严格责任追究,与公安、消防、交警等部门建立联系,确保比赛期间人、财、物的安全,杜绝重大责任事故。
各代表队应为各选手购买保险,凡无保险和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参赛。
十二、其他
本方案未尽事宜,据本赛项实际情况和需要,另行制订有关细则。